党委组织部
   

学院首页
新闻网
科研创作
教学平台

  管理部门

    党院办
    党委组织部
    纪监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教务处
    人事处
    科研设备处
    财务处
    行政处
    保卫处
    基建处
    离退休办公室
    工会
    团委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管理机构>>党委组织部>>政策文件
关于完善基层党组织建制和到届支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2-05-31 11:20:46

  

  院党发组字(2002)4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的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认真落实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完善我院基层党组织建制和到届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建制

  1、按人员分类管理,党员30人以上的单位组建党总支。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组成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已于2001年3月换届改选),管理老干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支部。设立院机关党总支,管理学院办公室支部、组织人事办公室支部、宣传教育办公室支部、行政管理办公室支部、纪监审和财务办公室支部、学生支部。设立教研党总支,管理教务办公室支部、国际培训中心支部、图书馆支部、信息中心支部、基础部支部、青年厂支部。

  2、有全日制在校生的教学单位设直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履行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的双重职能。设立直属党支部的单位是:文学系、表演学院、导演系、摄影系、摄影学院、录音系、美术系、管理系、动画学院。

  3、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均设书记一名,原则按副处级干部配备,参加党委召开的总支书记会和学院召开的中层干部会。党总支和直属支部书记应为专职党务干部或双肩挑干部,双肩挑干部应保证以主要精力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基层支部书记为兼职党务干部,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党的工作。

  4、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应建立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应建立总支委员会,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必要时经党委批准增设副书记1人,为兼职干部。

  二、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已满的支部委员

  会,应抓紧进行改选。本届党支部在改选前,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支部候选人名单,经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改选。选举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报党委批准后任职。

  三、直属党支部的组建和选举工作

  原基层党支部组建直属党支部的单位,应由党委组织部

  与原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共同商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选,经党员充分酝酿后,进行选举。个别单位党员数量不足或因工作需要的可由党委指派直属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工作一段时间后适时进行选举。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选举出的书记人选报党委批准后任职。

  四、总支委员会的组建和选举工作

  总支委员会任期三年。离退休人员党总支未到任期,此次不进行改选。机关党总支和教研党总支在各支部改选工作完成后,由党委安排组建和选举的有关工作。

  

  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