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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02-05-31 11:21:32

  

  为了更好地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决定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争优创先活动,鼓励基层党组织开拓前进。

  一、 先进党支部(直属支部)的条件:在党支部考核中总分在前6名的支部和在二年中有特殊贡献的支部可参评先进支部。

  二、 优秀党员的条件

  1、 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并在群众中进行宣传。

  2、 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自我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3、 事业心强,积极进取,勇于改革,以主要精力从事院内工作并在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

  4、 有坚强的党性原则,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端正党风中,表率作用突出。

  5、 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是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 评选范围和要求

  1、 党的关系在院党委的下属党支部(直属支部)和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2、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发扬党内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评选先进支部的程序是:取得资格的支部自己申报,党委审评。评选优秀党员的程序是支部推荐,党委审评。

  3、 把评选工作本身看成是一次总结工作,向先进学习的活动,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与,认真评选。

  4、 各支部评选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名单,并附书面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经支部书记会评议后,报院党委审批。

  5、 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时间为当年的"七月一日"。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

  1993年制订、2002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