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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共青团组织制度

发布日期: 2006-05-06 17:18:15

  

  

  我院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听取、审议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北京市委和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讨论和决定我院共青团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我院团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出的共青团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作为团的领导机关,履行团员代表大会职权,执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院共青团的工作。团委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

  团委常委由团的委员会选举产生,一般设7人,最多不超过9人,在团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常委会不定期举行。

  团委书记、副书记由团的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领导全院共青团工作。

  在两次团员代表大会期间,经共青团北京市委同意,院党委可以任免团委书记、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