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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 2006-05-06 17:45:18

  

  

  一、关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要求

  为保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不走过场,切实达到预期目的,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要求:

  1、参与团员教育评议主题的确定和各团总支具体方案的制定落实。

  2、普查所属团支部的团日活动,拿出评审意见上交院团委。

  3、抽查1—2个非本系团支部的团日活动。

  4、参与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日设计的预评,并根据预评和各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评选“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设计”。

  (二)对团干部要求:

  1、团干部(包括团总支、团支部、团委各级学生干部)应按照上级团组织每阶段布置和要求,扎扎实实地组织团员进行教育评议活动,敢于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2、团干部应带头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材料,带头认真总结自己在过去一年的思想行为等情况,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发言,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团干部迟到一次,在支部大会做口头检查。迟到两次,无故缺席一次在支部大会作书面检查。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两次及两次以上免去团内职务,取消此次注册资格。

  (三)对团员的要求

  1、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教育评议活动,认真参加各项教育评议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认真写总结,遵守团的各项经律和团组织的各项规定。

  2、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迟到一次,在支部大会上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无故缺席一次,在支部大会上作书面检查,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取消此次注册资格,不能评为“合格团员”。

  3、拒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不填写《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拒不服从支部决议的,视为自动退团,支部应依据《团章》予以除名。

  (四)关于请假

  1、团员教育评议,一般不宜请假。特殊原因,须向本团总支负责老师请假。

  2、凡事先未经请假而缺席,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3、团支部书记以上干部请假,须经团员教育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并在团委备案。

  4、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团员(包括团干部),因各种原因请假获批准而缺席二次及二次以上者,暂缓注册,待补课并达到要求后再予注册。

  (五)对于不能正确对待这次活动,应付了事者,上级团组织予以批评,仍无改悔者,取消此次注册资格。

  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全体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处理,报团总支批准,院团委备案。

  (六)院团委对各团支部的教育评议活动情况评审验收,评出优秀团支部、合格团支部、不合格团支部。哪个阶段不合格,团支部在哪个阶段中进行整顿,重新操作。

  (七)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团组织大力宣传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的先进事迹,在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同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

  二、团员个人思想总结要求

  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要求团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表现对照团章的规定,写出书面思想总结。思想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结内容:

  1、写出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2、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出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作用。

  3、能否积极参加学校及团组织、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作用。

  4、能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并在社会实践中加以应用。

  5、指出自己的缺点的不足之处,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总结要求:

  1、以写实为主,不能泛泛而谈。

  2、要对自己的团员作用发挥程度作自我评估,自我定格。

  3、对于不合乎要求的总结,支部要帮助团员提高认识,重新再写,直至达到要求。

  4、思想总结全部合格后,由支部将其连同《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一起上交团总支。

  三、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团员分类标准

  (一)优秀团员(占团支部成员比例不超过5%)

  1、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坚定建功立业的信念。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热爱团组织,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履行团内义务,发挥模范作用。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5、勇于实践,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自我。

  6、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依法办事,无违纪现象。

  (二)合格团员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章和团章。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为人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上一年度两个学期无纪律处分。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1、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识模糊,片面理解党的基本路线。

  2、不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特别是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中不能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3、上次团员教育评议未能按期注册又未说明原因者。

  4、学习态度不端正,上一年度两个学期的成绩有2门不及格现象。

  5、违反校纪团纪,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

  (四)不合格团员

  1、放弃共产主义信念。

  2、严重违法乱纪,受学院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3、学习成绩极差,上一年度两个学期有三门成绩不及格。

  4、长期不参加团的活动,不缴纳团费,且经民主评议,仍对自己的错误毫无悔改之意者。

  以上各类标准解释权在院团员教育评议领导小组。

  四、团支部评议分级标准

  (一)优秀团支部;

  1、支部活动计划总结上交及时,支部活动出勤好,有广泛的参与面。

  2、团支部积极调动团员热情,认真地按照团员教育评议的有关文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工作。

  3、团日活动设计有新意,有效果,使支部成员思想有明显提高和完善。

  4、及时发现解决团员存在的问题,并有计划地帮助教育非团员,使支部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

  5、实事求是地反映、汇报、总结本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并对今后团组织开展活动提出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

  (二)合格团支部:

  1、能够按照团员教育评议的有关文件认真操作。

  2、实事求是地反映、汇报、总结本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

  3、严格对照团员分类标准进行评议。

  4、能够有计划地完成新团员发展的任务。

  5、在此次活动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提高。

  6、对于团员违纪现象,能依据《团章》给予及时地恰当地团纪处分。

  (三)不合格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涣散,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走形式过场。

  2、团支部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此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3、没有制定或没有落实新团员发展计划。

  4、团支部对违纪团员不进行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