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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档案的保管保护知识和技能,忠于职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档案管理,为干部人事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积累数据资料、提供信息服务。
四、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有关人事档案的各种规章制度:
1、外单位来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县、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党委、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方可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严格执行登记手续才可借用,并要求借方按期归还。
2、查阅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场,查阅人员只能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将档案带出。
3、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查阅人员如需复印有关档案材料,须经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印并进行登记。
5、阅档后所取得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登记,并经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人的批准,加盖组织人事公章。否则所取证明材料无效。
五、及时收集、补充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并做好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
六、负责人事档案的接待和查询工作,认真办理档案的查阅与借用。
七、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接收、调整和转递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
八、 管理档案库房的工作,经常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保证库房安全,保持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 注意整理和保管有关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
十、 加强业务学习,熟悉相关人事政策,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十一、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宣传档案工作。
十二、接待档案工作的来信、来访并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妥善交接档案、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
200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