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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守则

发布日期: 2006-05-08 09:59:34

  

  一、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

  三、依法办事。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会计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他人钱、物。

  五、搞好服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热情地接待前来报销的同志,要耐心地解释每一个问题。

  六、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会计信息。

  七、保管好会计档案、电算化档案和各类会计资料,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八、保证财务网络的安全,不得擅自拷入与财务工作无关的程序。不得让非计算机维护人员维护计算机。

  九、为确保安全,财务报销地,严禁非财务人员进入,出入及时锁门。

  十、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外出或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上班时间聊天、上网。

  十二、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请病、事假按照学院规定办理。

  财务处

  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