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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的岗位职责:
1、按照基建处工作职责范围,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并全面负责学院规划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学院校园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
3、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基建(新建)。
4、受校院长委托,代表学院签署基建工程的有关合同、协议。
5、负责审批基建处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各类经费(10000元以内)。
6、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7、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各项招标工作
8、负责组织工项目竣工、验收、转固和财务结算评审工作。
6、负责制定基建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7、负责主持召开处务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协调和检查全处的工作。
8、负责基建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基建处内部的队伍、制度、办公条件等各项建设工作。
10、负责基建处内部工作人员的评议考核、思想教育工作。
11、负责处理上级下发的文件,审核签发本单位发出的各种文件,会签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
12、负责起草基建处有关规划、建设的重要文件。
13、负责基建处与其它单位的工作协调配合。
14、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建处
200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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