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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对“三重一大”的有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
一、“三重一大”是指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二、学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上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重大决策的范围和决策程序
1 、重大决策的范围:
? 有关上级党政机关方针、政策的实施。
? 学院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
? 院内机构设置、调整方案。
? 重要干部任免
? 后备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党风廉政建设
? 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 其它重大问题的决定。
2 、决策的程序
( 1 )按照分工,由主官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可行的书面方案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 2 )党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半数以上党委委员的同意方可做出决定。
( 3 )党委会决定后由分管院领导组织实施。
四、重要干部任免:
1 、处级干部的任免属于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干部的任免必须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 、认真贯彻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处级干部。
3 、选拔任命处级干部的程序:
( 1 )处级干部的选拔一般采取公开竞聘和民主推荐的方式,
( 2 )在公开竞聘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候选人。
( 3 ) 组织部门在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后 , 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任免意见。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须征求纪委和监察部门的意见。
( 4 ) 党委会对组织部门提出的考察情况和任免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做出任免决定。
4 、在任免干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政干部任免条例》中规定的“十不准”纪律。
五、重要项目的确定
1 、重要项目的内容:
? 年度招生计划
? 校际交流、联合办学和其它重要合作项目。
? 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专项经费的使用。
? 重大开发项目、院内的重要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
? 院领导和处级干部出国访问、留学等。
? 住房分配方案,涉及全院教职员工福利的决定。
? 重大改革方案、承包方案的修改和决定。
? 院内规章制度的审批。
? 大额资金的使用。
? 其它重要项目的决定。
2 、决策程序
( 1 )根据分工,分管院领导协同业务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的书面材料。
( 2 )院长办公会根据分管院领导提出可行性方案进行讨论决策。由分管院领导负责落实院长办公会的决定。
( 3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分配方案等重要福利事项,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院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六、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管理
为加强学院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避免决策失误,特作如下决定 :
1 、经费支出按预算管理执行。
2 、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
( 1 )一次性支出 10 ,000元以下由各系和部门领导审批。
( 2 )一次性支出 10 ,000以上 50 ,000元以下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 3 )一次性支出 50 ,000以上 100 ,000元以下由院长审批 ;
( 4 )一次性支出 100 ,000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凡一次性支出 10 , 000 元以上的经费必须由系领导班子或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由一把手和分管经费的负责人签字,报有关院领导按审批权限批准。
4 、计划外大额度资金的管理 :
计划外大额度资金一次性支出 1 0 0,000元以上的开支 , 必须由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八、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
1 、决策的落实与检查。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定由学院办公室督办落实,并由主管院长向党委会汇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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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未按规定经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擅自做决定的,追究决定人的直接责任,追究分管院领导的领导责任。
3 、凡未按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执行而出现重大失误的,追究决定不按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执行人的直接责任,追究分管院领导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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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策出现重大失误,给学院带来严重损失,属提供决策依据失误的,追究提供决策依据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直接责任。未按提供的依据决策出现重大失误,追究院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5 、处级干部的责任追究由党委会讨论处理意见。校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由市教育工委负责。
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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