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学院首页
新闻网
科研创作
教学平台

  管理部门

    党院办
    党委组织部
    纪监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教务处
    人事处
    科研设备处
    财务处
    行政处
    保卫处
    基建处
    离退休办公室
    工会
    团委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管理机构>>保卫处>>服务指南
建筑物内的火灾蔓延

发布日期: 2006-12-15 15:45:18

  

  

建筑物内的火灾蔓延

 一、火灾在建筑物内蔓延的形式

    建筑物内火灾蔓延的形式,是和起火点、建筑材料、物质的燃烧性能和可燃物的数量有关的。

  1、火焰接触

    起火点的火舌,直接点燃周围的可燃物,使之发火燃烧。这种形式多在近距离的条件下出现。

  2、延烧

    固体可燃物表面或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一点起火,通过导热升温点燃,使燃烧沿表面连续不断地向外发展下去,叫延烧。

  3、导热

    一侧起火,墙、楼板、管壁(或器壁)的另一侧靠墙或堆在楼板上的易燃物升温自燃,造成火灾蔓延。这种形式是结构导热的结果。

  4、热辐射

    起火点附近易燃、可燃物,在与火焰无法接触,又无中间导热物体作媒介的条件下起火燃烧,是靠热辐射造成的结果。

  5、热对流

    房间内的热烟与室外新鲜空气之间的密度不同,热烟的密度小,浮在密度大的冷空气上面,由窗口上部流出,室外的冷空气由窗口的下部进入室内的燃烧区。

      在热对流的条件下,多数窗口的中部都要出现一个水平的中性层,把热气与冷气分隔开。冷气从中性层的下面,连续流到室内,热气从中性层的上边,不断地流到室外。

    二、烟的火灾危险性

    只要把起火房间的门打开,室内热空气的高压就会驱赶烟火到走廊或相邻房间里来。

    (一)烟的温度

    当空气适量,木材完全燃烧,烟的理论温度值为1890℃。如果供燃烧的空气不足,燃烧不完全或混进的空气过多,产生的热量分散,烟的温度会降低。

    离开起火部位时,烟的温度很高,它带着大量的热离开起火点,沿走廊、楼梯进入其它房间,并沿途散热,使可燃物升温自行燃烧。因为木材的自燃点在400500℃之间,所以温度在500℃以上的热烟所到之处,都有被引燃的危险。

    特别是在密闭的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由起火房间流出的,具有600700℃以上高温的(含有大量一氧化碳)未完全燃烧的产物和走廊头上的窗口的新鲜空气相遇,还会产生爆燃。通过爆燃,会把在建筑物内接触到的可燃物全部点燃。

    (二)木材着火的危险温度

      木材起火燃烧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明火点燃,另一种是在升高温度的条件下发火自燃。

    1、明火点燃

      用明火点燃的最低温度叫燃点。木材最低的燃点为157℃。一般都在240-270℃之间。

    2、明火加热自燃

     自燃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1)、无焰燃烧就是木材温度达到260℃以后,停止外部加热,木材依靠加速分解,不断提高自身温度的发热现象。这时的木材好象是在燃烧,因为它发热,但实际并未起火,更没有燃烧产物。所以人们就把木材到达260℃火灾危险温度的热分解,称为无焰燃烧。

      无焰燃烧阶段,是木材已具备了燃烧的温度,正在等待外来火源点燃的准备阶段。

    (2)发火自燃

    木材发火自燃温度,一般在400-50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