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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干部局200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06-12-15 20:29:01

  

  

  北京市老干部局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北京市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和市第十九次老干部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围绕大局,拓宽思路,创新方法,进一步抓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努力把全市老干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按照总体要求,北京市老干部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组织老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十一五”规划。举办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老干部读书班,编印老干部学习读本。

  二、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筹办2008年奥运会,采取座谈、演出、征文、参观、书画展等多种形式,在老干部中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身心健康乐晚年”主题实践活动。

  三、切实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老干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形势报告、情况通报、理论辅导、科普讲座的针对性,改进和丰富《晚晴》电视节目,办好《北京老干部》刊物,扩大老干部党校教育覆盖面,创办老干部党校社区课堂。提高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管理水平。

  四、改进和加强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按照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要求,适应离休干部高龄党员特点,在老干部党支部设置、组织管理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探索新途径。注意发挥老干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从离休干部高龄化的特点出发,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方式。

  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五部委《关于做好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12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做好本市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做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七、继续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中,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离休干部离休费的调整工作。研究解决就医中的困难问题,为离休干部看病、报销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落实好为离休干部免费安装急救呼叫器的紧急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八、进一步推进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服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区开展老干部就近参加学习,就近参加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四就近”社区服务试点。在不改变离休干部原隶属关系和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将居住在试点社区的离休干部纳入服务范围。

  九、抓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各级老干部部门调研工作的指导。针对高龄离休干部党员的管理、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安置、离休干部养老服务、老年大学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

  十、加大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力度。第四季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市直系统离休干部工作。

  十一、贯彻《信访条例》,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针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信息工作。促进信息管理和网络建设。

  十二、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