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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离退休人员活动站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 2006-12-15 20:33:55

  

  

  北京电影学院离退休人员活动站使用规定

  

  1、北京电影学院离退休人员活动站是本院离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2、活动站为本院离退休人员的学习和娱乐提供服务;

  3、活动站支持利用活动站进行讲座、展示、销售、咨询等活动,可向举办活动的单位提供桌椅、饮水、电源、电视、VCD、DVD播放机,可为举办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活动站门外和活动站室内各张贴一张宣传通知;

  4、讲座、展示、销售、咨询等活动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

  5、要求利用活动站进行讲座、展示、销售、咨询等活动的单位必须提交资质证明复印件和宣传内容提纲;

  6、按举办次数收取相应的费用(半天为一次)。

  

  

  北京电影学院

  离退休办公室

  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