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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人员经费

发布日期: 2006-12-15 20:35:52

  

  离休人员经费(每人每年)

  特需经费: 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由单位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发给个人。

  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就近就地健康休养和参观,由单位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发给个人。

  京组通〔1990〕154号 1990年5月17日 特需经费 150

  1993年 300

  京组通〔2000〕66号 2000年12月21日 400

  人发〔2002〕51号 2002年5月28日 500

  京组通〔2002〕48号 2002年9月16日 500

  京财行(1988)251号 1988年3月25日 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 350

  1993年 350

  京组通〔1996〕43号 1997年 500

  京组通〔2000〕66号 2000年12月21日 600

  退休人员经费(每人每年)

  主要用于组织退休人员学习、活动、参观,由单位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发给个人。

  京人发〔2000〕115号 2000年12月11日

  退休前原为局级行政人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600

  退休前原为处级行政人员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00

  其他退休人员 300

  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离退休办公室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