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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关于军训和社会实践课程安排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06-12-20 17:26:15

  

  

  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军训与社会实践工作的决定》(院发办字[2000]第23号)文件和《北京电影学院本专科学生德育大纲》有关规定,为军训和社会实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军训和社会实践为院定必修课,凡列入国家正式计划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高职生必须参加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统一组织学生的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两项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否则不能毕业。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延期补修的,需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教学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二、学生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处负责协调。内容包括艺术团演出等多种形式,应于上学期放假前完成一切准备工作,要做到地点明确,经费落实,器材到位,人员齐备。参加院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由学院团委统一调配,各教学单位需大力支持。

  三、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方式为:

  一年级新生参加军事训练(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配合工作)军事技能训练20天左右(2学分),军事理论课程教学36课时(2学分)。

  二年级学生参加以班级为单位的社会实践15天(1学分),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初。

  三年级学生参加以学习小组或个人为单位的社会实践15天(1学分),时间安排在第五学期初。

  四年级实习(不计学分)。

  各教学单位必须于上学期放假前安排好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报学生处备案。

  高职学生可参照本科生二、三年级社会实践方案进行,有条件的尽量安排一次集体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集体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学院确定的内容为:

  1、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行集体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强调团队精神和集体主义教育的内容,以提高班集体的凝聚力,使学生在集体中的得到品质锻炼,养成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

  2、了解国情民风。在集体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优良传统教育。

  3、积累创作素材。把体验生活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贴近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从生活中提取创作的素材和寻找创作的原动力。相关专业的实践课程也可结合进来,一并完成。

  4、有条件的专业向社会提供一定的服务。在集体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以学生所学特长向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如各种形式的演出、纪录片的拍摄等。

  5、提供给学生一定的时间、空间,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自我设计,如开展扶贫助困等公益活动等。

  6、为扩大学院的影响做一些有益的宣传活动。

  五、分散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班级的学生,应提前写出书面的社会实践设计报告,各系要落实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设计进行指导,提出具体要求,该项工作必须于上学期放假前完成;分散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写出社会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一般不低于2000字)。坚决杜绝走过场和避免流于形式。

  六、落实责任制。各系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共同对本单位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含专业实践课程)全面负责,高度认识社会实践活动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性,做到认真研究、有设计、有方案、有措施。各教学单位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要落实到位。要安排专人提前联系和落实社会实践方案和基地。对实行分散社会实践的班级作到去向明确,指导学生选好社会实践的地域和范围以及切实完成实践内容。

  七、对带队教师和实行分散社会实践班级的指导教师,要做到责任到人,提前确定,并注意培训工作。一定要提出要求,定出目标,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和实施状况。

  八、做好总结工作,扩大战果。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总结交流活动,以文字、图片、影像等多彩多姿的方式,于九、十月份全面展示社会实践成杲,丰富校园文化和艺术创作气氛。总结工作在社会实践开始时要有布置,社会实践过程中注意搜集素材。

  九、要强调安全意识。各教学单位应将安全工作放到第一重要的位置考虑和落实,做到安全措施周全,安全责任到人,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全过程安全无事故。

  十、参加军训和社会实践的学生本人负担其个人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训练费、服装费等,学生的医疗费按学校规定报销。学院及教学单位对学生军训和社会实践给予适当的补贴。

  北京电影学院

  200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