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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07-01-10 14:58: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du.cn )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对内的宣传工作,经学院决定,学院网站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现制定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信息发布职能

  1、学院党委宣传部全面负责网站编辑、制作及审查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门的技术制作人员,负责全院性网站栏目和信息的编辑制作等任务。学院的重要信息的发布由主管院领导及党院办负责审定,由党委宣传部网站人员负责制作。

  2、校园网整体宣传方针的制定、宣传活动的策划、宣传口径的把握、宣传栏目的审批、重点稿件的审稿以及全院性网页内容的编辑制作等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全权负责。

  3、校园网的整体框架设定、栏目设计、素材的收集、具体技术制作和网页的发布等编辑制作方面,由宣传部组织专门人员制作完成。

  (注:校园网的技术维护仍由网络中心负责)

  二、各二级部门信息发布职能

  1、学院有教学职能的院系、部门自主管理本部门网页,拥有自主的信息发布和网页制作权限。各单位可以继续延用本次校园网改版后的本部门主页,也可在与学院网站总体风格没有太大冲突的前提下,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和部门实际设计制作自己的网页,学院不做具体限制,但党委宣传部将根据网络宣传的特点提出必须设置的栏目或内容。

  2、学院管理部门及科研教辅部门的信息发布仍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个别部门如需要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权限,可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自主管理网页的申请,与拥有教学职能的部门一样,依照以下过程实施管理职能。

  三、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

  1、网上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部门责任制。具有教学职能的院系、部门以及申请自主管理网页的党政教辅部门要指派一名专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网页管理工作。本部门网页的整体宣传方针的制定、框架与栏目设定、信息的及时更新、重点稿件的审稿及有害信息的及时删除等工作,由该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并与党委宣传部签订专门的责任协议书。

  2、各部门指定的本部门网页制作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持党委宣传部介绍信到网络中心领取专用的网页上传用户名,并设定网络中心技术要求的专用密码,即可享有24小时任意地点联网更新本部门网页内容的权力,并对本部门网页内容负完全责任。

  3、党委宣传部将就网页制作和服务器的上传更新等内容组织专门的培训班。

  4、学院各部门认为需要同时向学院新闻网站发布的信息,请提供附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该信息书面版本,并提供该信息的电子版本或链接地址。党委宣传部在接到各单位上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页更新,特殊情况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5、学院将适时对各部门的网页建设工作进行评优奖励。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