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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07-01-18 11:20:07

  

  1、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定点采购。

  2、购买食品时应所取供货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3、采购的食品应清洁不生虫、不霉变,无异物及其他感官异常。

  4、采购的蔬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用蔬菜农药快速测试卡进行检测如检测阳性的应弃之,每日检测结果应进行登记。

  5、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9-94的规定,且未超过保持期。

  6、原料及食品采购应有验收制度,并有详细记录。

  7、存放在仓库的物品应有定期检查记录。

  8、学院定购集体体用餐时,应当确认供货方有效的注有"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