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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师培训中心07上半年教育技术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4-06 09:43:37

  

高师培[2007]01号

    关于2007年上半年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属市管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7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即新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中第一级、第二级的相关内容。考试参考用书:与该大纲配套的新版《现代教育技术教程》(一级、二级)。
  考试形式:要求考生在规定的90分钟内,在计算机上独立操作解答试题内容。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专任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申请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初级职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限报考教育技术一级。已经取得一级合格证书者并出示一级合格证书复印件,可报考二级;
  3、中级职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教育技术二级;
  4、已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须报考教育技术二级;
  5、在本次考试期间,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级别的考试,即不能同时既报考一级又报考二级。如考生违反要求分别报考,只录用一级的考试成绩;
  6、认可曾经通过考核取得的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颁发的《教育技术等级证书》及其规定的5年有效期限,如有效期结束,该证书的有效性随之丧失。
  考生应切实遵循上述报考条件报名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试行网上报名。(1)考生可以提前5天登录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网址:http://gaoshi.cnu.edu.cn)下载报名表,如实逐项填写有关内容。(2)进入考生报名信息录入界面,自行录入相关内容。(3)首次报考必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与报名表照片为同一版本。
  2、不具备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在报名当天到考点网上报名。
  3、考试日期、场次到报名现场选择填写。
  4、报名时,持报名表、本人所在学校工作证和身份证、电子照片直接到考点交费报名,并在现场取得准考证。首次报考者应携带与电子照片同底版的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标准像片(切勿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非首次报考者可免交像片,但务必填写首次考试的档案号。
  5、为提高报名时照片录入的清晰度,制作本人电子照片(分辨率320*240dpi)以JPG格式保存到"U"盘,供报名时使用。
  6、取得准考证后核准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误,务必现场更改修正。

  四、报名、考试日期及收费

  报名日期:2007年4月6 - 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参加考试人员可以于4月1日试行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考试日期:2007年5月25 - 27日。视考生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考试天数。
  考务费标准:一级150元;二级200元。
  凡参加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内容的考试。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考试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合格证领取等事宜,请登录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了解。
  2、考点在报名现场须提供与《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配套的《现代教育技术教程》(一级、二级)及配套的教学光盘、考试模拟光盘,以便考生购买。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下载北京市高校教育技术培训专家指导组编写的新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
  3、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报考人员,以便考生到考点办理考试报名。

  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07年03月08日

  附 件:2007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考试考点

  考点代码 考点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01 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内电教楼六层 段志壮 68981031

  

  主题词:高等学校 教育技术 考试 通知

  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下发:北京市属市管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