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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人字[2005]53号
一、评选范围:
凡是承担本科生课程(包括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的教师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二、评选组织:
1. 系(院)级组织:各系(院)成立评选小组,组长由教学副主任(院长)担任,其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授或副教授(不少于5人)组成。
2. 校级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聘选专家组成"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3.
优秀主讲教师是学校授予某门课程教学质量达到优秀的主讲教师的荣誉称号。教学质量包括课程教学中的教学内容、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和教书育人等方面。
4.
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每学年受理一次(春季学期),分学期评审;评选范围原则上应是该学年正在进行的课程和上课的教师;评选采用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随堂听课、座谈等),学生评价(调查问卷和学生座谈会等),试卷分析等方式进行。
5.
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程序为:(l)教师本人申报(春季学期开学初);(2)系(院)评选小组初评审查、筛选、报教务处(开学第二周内报教务处教研科);(3)校级评审组随堂追踪听课(第三---第十六周进行);(4)发放和统计调查问卷,分析问卷结果(期中进行);(5)校级评审组综合各方面的调查信息及意见,投票产生初选结果;(6)学校初审并向全校公示(第十七周进行);(7)学校终审、通报结果等(第十八---第二十周进行)。
四、优秀主讲教师待遇
1. 优秀主讲教师的待遇:被评为优秀主讲教师的老师,称号保持三年。在上课期间,学校按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时数,每学时奖励30元;
2. 优秀主讲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进等排序时将优先考虑;
3.
优秀主讲教师在保持称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他们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对不再符合优秀主讲条件的教师限期改进,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改进者将撤销称号和奖励津贴。
附:《北京电影学院优秀主讲教师推荐表》
北京电影学院
200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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