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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补充推荐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下发了组建《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的通知,公开征集教育领域专家。
现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人员情况,补充推荐专家,请予支持和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较高的学术水平,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3.热心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信誉良好。 4.所推荐的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
5.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 各单位可以点击附件,下载《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登记表》,组织专家填写。
各单位要对推荐报送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在2007年5月8日上午11:00前报送到科研设备处(办公楼206室)。 联系人:曾笑鸣;电话:3306;电子邮件:zengxiaoming@bfa.edu.cn;
三、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作用的发挥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可参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评审、验收、鉴定、推广及其他有关学术性咨询、指导等活动。今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附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登记表》点击下载
科研设备处
2007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