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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要求
1.各学校认真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成立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依据有关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学校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市教委对学校项目按类别进行考评,每类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撰写绩效报告(自评报告),按时上报材料,并准备答辩; 3.项目绩效报告按项目类别进行编写,即每类项目编写一个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内容应准确、真实、详尽全面,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具体(格式见培训材料附件一); 4.请各学校统一做好项目绩效报告(自评报告)的上报工作,绩效报告一式五份(同时提交与文本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本),于2007年5月15日之前将交到: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214房间 联
系 人:王 芳 高 意 联系电话:88301521 88301752 E-mail:office@mail.zjkh.bj.cn 5.参加答辩的项目应提前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现场考评的项目还应积极做好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为了更直观反映项目绩效,各学校应准备能充分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图片、影音资料,并配备相应的文字说明; 6.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按项目类别及时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总结。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总结电子文档于6月5日前提交给考评机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整体安排与实施;本次绩效考评工作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对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绩效考评的意见和建议(格式见培训材料附件四)。 7.有关项目绩效考评的政策要求及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zjkh.bj.cn
附:绩效报告(格式)样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