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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及报告格式

发布日期: 2007-04-29 16:18:23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要求

  1.各学校认真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成立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依据有关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学校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市教委对学校项目按类别进行考评,每类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撰写绩效报告(自评报告),按时上报材料,并准备答辩;
  3.项目绩效报告按项目类别进行编写,即每类项目编写一个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内容应准确、真实、详尽全面,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具体(格式见培训材料附件一);
  4.请各学校统一做好项目绩效报告(自评报告)的上报工作,绩效报告一式五份(同时提交与文本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本),于2007年5月15日之前将交到: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214房间
  联 系 人:王 芳   高 意
  联系电话:88301521  88301752
  E-mail:office@mail.zjkh.bj.cn
  5.参加答辩的项目应提前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现场考评的项目还应积极做好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为了更直观反映项目绩效,各学校应准备能充分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图片、影音资料,并配备相应的文字说明;
  6.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按项目类别及时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总结。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总结电子文档于6月5日前提交给考评机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整体安排与实施;本次绩效考评工作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对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绩效考评的意见和建议(格式见培训材料附件四)。
  7.有关项目绩效考评的政策要求及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zjkh.bj.cn

  附:绩效报告(格式)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