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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市教育工会和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协助工会主席起草工作计划,经批准布置实施,并作好工作总结。
二、 协助工会主席及常务副主席作好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 密切联系基层工会、教职工,听取收集各方面的反映意见。主动向主席、常务副主席汇报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 作好召开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起草教代会工作报告,作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作好会后各项决议和提案的落实工作。
五、 作好工会有关文件的登记、请示、使用、整理、存档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有关工作。
六、 负责组织好教职工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七、 与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好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正确贯彻执行"劳动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 加强基层分工会的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作好会员接收、转出等工作。
九、 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建设合格的教工之家,并在组织教职工之家活动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院工会
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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