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部门简介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
学院首页
新闻网
科研创作
教学平台
管理部门
党院办
党委组织部
纪监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教务处
人事处
科研设备处
财务处
行政处
保卫处
基建处
离退休办公室
工会
团委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管理机构
>>
教务处
>>
规章制度
缓考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 2007-05-31 16:28:13
提示:
1. 学生应在所申请课程考试开始前申请缓考;考试开始后一律记为缺考
2. 结业的学生申请结业转毕业考试,学生需到所毕业系开具证明,申请无需任课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