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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7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填写。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有关以往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申请者除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本年度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子课题。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可自行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2、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设计为A、B两个部分,B表为匿名评审表。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
3、申报材料: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A表)3份(含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 (2)用word录入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地点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29日(周五)上午10:00,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办公楼306室;电话:3306(分机);82049475(外线)
联系人:曾笑鸣;电子邮件:zengxiaoming@bfa.edu.cn
科研设备处
二○○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点击下载
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