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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推荐07年度高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6-19 10:52:18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技发厅函[200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转发如下: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并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

  2.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计划评出32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各申报者可自行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 )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推荐项目光盘请于2007年9月7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科研设备处306室。

  3.联系人:曾笑鸣;联系电话:82049475、82283306;电子邮箱:zengxiaoming@bfa.edu.cn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各位申报者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附件: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点击下载 点击链接

  科研设备处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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