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
各系、学院、机关、教辅部门:
请未收到国管局寄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的教职工速把姓名报给本部门秘书,各部门秘书务必在本月20日之前把名单报给财务处陈老师,过期不候。
财务处
200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