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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科字[2008]1号文件关于在我院开展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17 15:10:39

  

院发科字[2008]1号         签发人:王鸿海

关于在我院开展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处自即日起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过去负责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

  3、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 申报要求

  1、各位申报人请自行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 )下载有关材料,(包括《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条目》、《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代码表》等),亦可到科研设备处拷贝有关电子文档。

  2、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申报要求,保证申报顺利完成。

  3、申请人须将填写完成的《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6份(原件2份,复印件4份,每份均含活页)及电子文件上交科研设备处。否则,不予参加立项评审。

  三、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3月5日(周三)上午10: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程序

  科研设备处收到《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推荐。

  联系人:曾笑鸣(办公楼203室);电话:3206(内线)/82041851(外线);

  e-mail:zengxiaoming@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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