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成果免于鉴定细则(试行)〉的通知》
全院各教研人员:
现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京社科规划文[2008]2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成果免于鉴定细则(试行)〉的通知》向全院转发(详情请登录www.bjpopss.gov.cn)。
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做好项目结项及成果发表/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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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备处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