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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校生: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请在校学生将2008--2009年度学费、住宿费,按照学院规定期限,存入财务处发给学生的银行卡中,由学院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划款收费。
一、收费时间:
请您于8月20日前务必将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一次性足额存入学院财务处发放的学生个人借记卡内,为了保证划款成功,请您至少多存一元钱,保证划款后余额大于1元。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本科、高职、专升本、自筹经费研究生按上一年度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2、住宿费:各类学生均按900元交纳住宿费,学院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标准划款。
三、其他:
1、学生如丢失银行借记卡,本人应尽快到北京银行补办,并于本学期期末前将新卡号到财务处备案。如不及时通知财务处,造成收费延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财务处于开学后将已划款成功同学的收费票据送交各系。
北京电影学院财务处
2008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