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级录音系 孙 贺
艺术,这个词眼近年来总是很频繁的被人们提起,而不少年青人对他们理解的所谓艺术的憧憬和对艺术类院校的趋之若鹜,更是给艺术——一个与大千世界芸芸众词同等平凡的字眼盖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罩上了一个诱人的夺目的光环,然而,究竟什么是艺术呢?我们对艺术的价值取向又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我想,这确是我们应该静心下来深刻思考一下的罢……在此,我只想谈谈本人自己对艺术的一点粗浅的认识。
艺术作为创制意象的心灵活动,无论倾向再现还是倾向表现,其所构制的意象,作为心灵创造的世界,就不是实际的现实世界,而是一种虚拟的世界,想象世界,意象世界。就意象而言,艺术创造的世界,是对现实世界的超越,是非现实的。可以说,艺术就是一种意象活动,一种情感形式,情感符号,情感表象活动,借助一定的感性物质媒介,意象物态化而构成艺术品。无论是作为活动的艺术,还是作为产品的艺术,始终离不开“形式”“象”,但这“形式”或“象”又不是无序的堆砌,而是有序的组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基础和动力,就是情,情与象融合的中介就是理智的想象。经由理智与想象中介组合而成的情感表象就是意象。所以说,意象是感性与理性渗透融合统一的活动。有序而自由的活动,意象乃是艺术的审美本质。但是,如果只就艺术的审美层面谈艺术,就构成所谓的纯艺术。艺术学中的形式主义,惟美主义,往往由此衍生而来。如果这样,艺术也就丧失它对社会或心理的生活反映、评价和导向丧失了它的本性。尽管艺术总是创制性的,却又总是反映性的,包容或融合着这样的情欲观念内容。如情爱,伦理、政治、宗教等等,不管艺术以什么样的意象、形式,符号存在,它总渗透着社会文化心理内容。艺术不等于审美。还包含非审美的东西。正因为如此,艺术始终是审美与非审美意象之中,当然这种渗透、融解程度有时不同,却始终保持这种融解,因而艺术所传达、表现的非审美的东西,无论情欲还是观念,始终是含蓄的,始终是隐显沉浮的,绝不是隐显两级。一旦非审美的东西只显不隐,或成为理性观念说教,或成为感性宣泄,那也就不成其为艺术。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今的文艺作品中,多数作者已经扭曲了他们对艺术的价值取向,作论音乐、美术、电影等何种表现形式,一切都让人感觉作品表现得太自我,一种作者的骄横实在是另人不舒服。艺术本应是在自然纯朴中流露出流畅的美感,却缘何强加“我是大师
我深刻”于观众呢?矫揉造作反而适得其反。不论作曲技法再纯熟;不论绘画持术再高超;不论编剧构思再前卫,也不过是一肤浅的匠人,自己赋予自己“大家”“大师”的封号而已。真不知现今一些所谓“大师”追求的到底是怎样的“艺术”,是他们艺术感觉出了问题?还是为了兀显,张扬自己的“个性”?还是……?结果不得而知,就像外国的抽象画,就像一场表演者静坐至整场结束才弹出一个音符的音乐会,或许,他们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艺术罢。
我并不是要泯灭作者自己的风格,并不是要将所有艺术作品规范化、标准化,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一个非实际非物质的虚象。每个人都可以创造自己想象中的加一个世界,另一个时空,然而,太过夸张自己的想象,往往就会另人觉得虚空。“不知所云”“一头雾水”便会丧失了艺术给人以启迪、美感的艺术功能,即艺术的认知价值,教育价值及情感价值不复存在了,留下的“艺术”只是一个空壳而已。也许会有人对我嗤之以鼻,会说这才是真正的美。真正的高雅,这才是达到了“无为而至”的境界,但我始终认为,那些抽象的艺术带给我们的美和震撼不会于此逊色一点!那所谓落后的非前卫的下里巴人带给人们朴实,流畅的感受反而比“阳春白雪”强烈,更何况它还不一定为阳春白雪。
总之,我个人的艺术观就是我认为艺术应当是实用的艺术,它应是为人所用,为社会所用的。“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艺术的价值,功效。这才是真正艺术的真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