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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学院04级导演 李 琦
“艺术不是自然的模仿,而是其形而上之补充,它崛起于自然之侧,为的是超越它。” ——尼采
在尼采的眼中,艺术是意志在某物品或某表演中的客观化,是意志的激发或振奋;从大多数艺术家的视角看,艺术是意志力的客观化;而从观赏者的视角看,艺术又是为意志创造出来的想象性装饰品。在我看来,艺术没有一个具象的、绝对的概念,她有的是海纳百川的无穷魔力。
有人认为艺术是一种逃避,也有人认为艺术是一种征服手段,各方面各有自己的道理。我认为,艺术创作的主要动作之一,当然是某种感觉上的需要,那就是感觉到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我们是本质的。如果由我们自己来订出制作规则,确定方法,立下标准,如果我们的创作冲动出自我们内心深处,那么,我们在自己的作品中除了我们自己以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东西了。用以评判作品的法则,是我们自己构想出来的。我们在作品中认出来的,正是我们自己的历史、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欢乐。 在当今多元化的文化市场上,媚俗肤浅、甚至毫无社会良知,只把赚钱当作唯一目的文化产品相当泛滥,它们对严肃认真的艺术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局面,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首先应该毫不犹豫地跟那些投机之徒分道扬镳,向那些古今中外的严肃艺术家学习,学习他们安贫乐道、不向世俗低头的精神,学习他们作为一名真正艺术家所拥有的良知和自尊。我想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无论是哪一门类的艺术,创作者都必须有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这样,作品的先天性就会比较好。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随着人们精神和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那些毫无内容和意义的媚俗之作终究会遭到观众的唾弃,“从善如流”不一定会得到正果。我们应该坚信胜利最终会属于那些忠实于生活、忠实于艺术本身的作品,只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需要我们从现在起就扎扎实实地不懈努力。 作为一名电影从业人员,谈到艺术观的问题,不禁会让我想到电影的商品属性。电影作为一种投入巨大的特殊的工业化产品,它是强调经济效益的。在西方完全商业化的电影制作体制内,制片公司生产电影的惟一目的就是赚取尽可能多的金钱,这种纯商业性的目的其实跟生产其它工业化商品本无本质区别。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即使在弥漫着如此浓重金钱味道的西方影坛,也出现了一批把电影视为文化艺术和社会斗争工具的创作者们。这些作品的思想深度和社会力量都很强劲,甚至影响和改变了不止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态度。撇开意识形态不说,他们这种尊重艺术的态度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就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的。特别在中国电影百年之际,中国电影如何发展,如何踏步走进市场的时候,如何拍影片、拍什么影片,成为摆在每一个电影从业人员面前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 电影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式,它是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拥有正确的艺术观是创作优秀影片的基础,这是不可否认的。虽然目前中国电影有严格审查制度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何时候,所谓的“艺术创作自由”都是相对而言的。即使是一个身处所谓“自由化”的西方世界的电影创作者,他也要受到诸如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或商业化的种种制约。那么如何在现有的大背景下,实现自己的创作愿望,是一件很有挑战性也很有意义的事。一个成熟的电影工作者,应该把“入主流”看做是成功的第一步,当然这里的“主流”并不简单的理解为“主旋律”,那就太偏执了。 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性。首先它是一种工业化的产物,也就决定了它的生存必须依赖于受众的尽可能广泛性。这也决定了电影创作者要将服务大众作为自己创作的首要目的。过于个人化的创作也许可以存在于文学创作中,但却难以在电影领域中立足,这已被很多电影创作的无数例子所证明,这点是不分意识形态和国界差别的。因此,我们决不能培养一种只知表达个人情绪与好恶的创作心理,否则就显得太自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