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晚报》2006年12月31日
北影教师陈廖宇:手机电影非常简单
记者:电影学院的人大多都有“胶片”情结,您是怎么想到用手机拍电影的?在网上看您的这部作品《苹果》,感觉画面非常的小。
陈廖宇(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副教授,“中国首部手机电影”《苹果》的编剧、导演、执行。):《苹果》是我第一个手机电影。当时是有一个文学系学生,写了一个关于一个面包的一问一答的剧本。我为了画面好看,改成了苹果。当时我用的是索爱K750C。确实,拍摄画面非常小,分辨率只有“176x144”。跟现在的手机比起来局限性更大。但当我拍完之后拿给索爱公司的人看的时候,连他们都感到很吃惊,说我把他们这款手机的视频功能发挥到超乎想象的水平。在拍摄过程中,我一直强调要“随意”,因为手机拍摄的乐趣就是随时可以拍,不能像普通电影那样,要很多人配合,每个环节都要仔细设定。所以我们是在后海一个酒吧,坐下要了些东西,边聊天边拍完的。之后我还用了手机自带的编辑功能进行剪辑,从开拍到剪辑完成一共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实现了用手机拍摄的全过程。
记者:把手机电影作品放上网,是您的初衷?
陈廖宇:现在号称与手机电影有关的事情,大多为的是利用手机这个终端进行播放。而看手机电影的人很直接的要求就是好看。让看的人满足是这类手机电影的初衷。但作为用手机拍电影来说,更大程度上是满足拍的人。很多人都有思维惯性,觉得一提“电影”就有多复杂和技术障碍。但只要他们一试过,就知道用手机拍电影是多么容易的事。因为手机是为普通人而不是专业分子设计的。所以我自己建立了一个“黑匣子”网站,提供手机电影上传的平台,让更多人从中找到乐趣。
记者:现在视频网站很多,像国际上的“YouTube”。您的网站竞争得过他们吗?
陈廖宇:我其实更偏向于打造一个“手机电视台”。每个注册的人就等于开了一个自己的频道,成为一个手机报道者。现在的视频网站虽然点击率和作品量火爆,但有一个缺陷,就是原创的东西并不多。大多是转载、推荐的,包括YouTube。但手机会改变记录生活和传播信息的方式。比如伦敦地铁爆炸案后,虽然有很多的新闻报道,但离现场最近的一个画面报道就是来自手机视频。当有事情发生时,DV和相机不一定在人们的口袋里,但从概率上大多数人都会有手机。此外,还有一个更广范围的意义。假如有100万人每天都在上传手机视频,我不在乎他们传的是什么。可这100万人构成的视角却是最真实的,汇集到一起,我们看到的就是关于这个时代最真实视觉的纪录和反映。
记者:您觉得手机视频现在还有什么问题吗?
陈廖宇:首先是手机视频的平台,这也是我的网站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成本。视频的东西需要更宽的带宽,有足够流量看的时候才会流畅。所以我很希望跟别的公司进行这方面的合作。另外就是关于“偷拍”。其实从手机拍照功能出现的时候,公众给予的就大多是恶评。但我觉得这并不只是手机的问题,用别的工具也可以“偷拍”。这应该是属于公众道德的大事。
(记者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