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的规定,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纳税手续,申报方式一般采取网上申报。教职工个人自行登陆个人所得税网站,填写相关纳税信息,办理个人自行申报纳税手续。
1、申报网址:http://gszxsb.tax861.gov.cn/
2、申报时间: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3、我院职工在填写纳税信息时,主管分局请选择“海淀区地税局”,主管税务所请选择“学院路所”。
4、咨询电话: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地税学院路所咨询电话:62377418;学院财务处电话:3267。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