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科字[2009]6号 签发人:王鸿海
关于申报200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工作的力度,促进我院各专业学科的建设,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根据北京市教委京教研[2007]4号《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院发科字[2005]21号《北京电影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将经院领导审批的《200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向全院发布,并从发文之日起开展200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研人员积极参加。
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我院在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研管理人员(已有院级项目在研但未结项的教师除外)均可申报;
2、已退离休但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老同志,身体状况允许,具备科研条件,其研究对学院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类别说明
1、面上项目:一般采取个人独立申请的方式进行。应注意与重点学科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低水平重复,促进科研资源的合理利用。预期成果能够促进我院电影教育理论的发展,为学院各类学历层次的教育教学服务。
2、自筹项目:一般采取个人独立申请、经费自筹的方式进行。其它同“面上项目”。
3、后期项目:一般采取个人独立申请的方式进行。主要指未列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内的个人研究项目,其研究工作及成果已完成整个项目70%以上者(需交成果打印稿)。
4、委托项目:一般采取学院委托的方式进行。其它同“面上项目”。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09年3月24日(周二)上午10:00前。
四、申报程序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人可直接从学院网站/科研设备处网页/课题文件/北京电影学院科研项目文件栏目下载上述各类《立项申请书》;
2、申报截止日期前,所有申报人须将填写完成的《立项申请书》原件1份(用A4纸打印)、复印件1份和《立项申请书》电子文档上交给科研设备处(可发电子邮件),否则不予参加评审;
3、在职教研人员应先通过所在单位的审核,并在《立项申请书》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科研设备处;
4、退离休的老同志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交到科研设备处申报。
五、评审程序
科研设备处汇总《立项申请书》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向全院公布。
六、其它事项
1、优先资助《课题指南》中的科研项目;
2、鼓励各位教研管理人员申报自筹项目;
3、项目资助经费将根据申报内容及学院财力由科研设备处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联系人:
1、曹鹏(项目管理科科长,办公楼306室,电话:82283389/82049473,e-mail:caopeng@bfa.edu.cn);
2、曾笑鸣(项目管理科科员,办公楼203室,电话:82283206/82041851,e-mail:zengxiaoming@bfa.edu.cn)。
附件:《200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北京电影学院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