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按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有关会议精神,去年底我们布置了第二次全院固定资产清查。3月17-19日,科研设备处的有关同志,就第二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走访了全院30多个系处级单位,了解各个系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情况:院办、组织部(含老干办)、继教学院、摄影学院、研究生部等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了自查任务,其他部门仍在进行中。
为了使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符合北京市财政局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学院固定资产帐上的资产真实并有效使用,请各个系处务必将账实相符资产、待报废资产、灭失资产的有关数据,于3月31日以前报科研设备处资产科。
联系人:汤艳华 电话:3241
附件:报2009年固定资产清查数据模板
科研设备处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