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暑假即将开始,请您将2009—2010年度的学费、住宿费存入财务处发给你的银行卡中,由学院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划款收费。
一、收费时间
请于8月20日前务必将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一次性足额存入财务处发给你的银行卡中。为了保证划款成功,请保证划款后卡内余额至少大于1元人民币。
二、收费标准
⑴学费:本科、高职、专升本、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同上年。
⑵住宿费:各类学生均先存入900元,学院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标准划款收取住宿费。
三、其他
⑴如丢失银行借记卡,本人应尽快到北京银行补办,并于本学期期末前将新卡号到财务处备案。如不及时到财务处备案,造成收费延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⑵各位同学暑假开学后,请到所在院(系)领取交费收据。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特此通知。
学院财务处
200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