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监〔2009〕2号 签发人:孙立军
学院各系、学院、部门:
我院将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各系、院、部门学习自查,请各单位填写附件(一),并由主任、副主任、书记签字盖章,于2009年9月25日前报送纪监审办公室。
附件一: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
北京电影学院
2009年9月11日
备注:上级文件原文及转发通知(纸质)放在各部门的信箱里,请注意及时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