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2010年市财政专项项目单位的负责人及执行人:
9月23日,北京市教委组织市属院校召开了“2010年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培训会”。按照北京市经信委的要求,已经申报2010年“信息化建设”类的项目和未申报“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但项目内容中涉及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部分,且合计超过50(含50)万元的项目都需报市经信委进行前置评审。需前置评审的项目均需按照市经信委的要求另行填报“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自评估报告(见电子版附件,由于文件太多,所有电子版附件请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或项目负责人邮箱中查收)。
涉及信息化建设及升级改造部分合计50万元以下的项目则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直接进行项目预算评审,但需要在支撑材料中准备实施方案等材料。
据此,科研设备处请各位申报2010年市财政专项项目单位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自即日起梳理各自已申报2010年专项项目中的信息化内容(参照《2010年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方案》中有关信息化项目内容的界定)。并按照市经信委及市教委的要求,进行项目填报工作:
1、请已经申报信息化类项目的单位尽快填报“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自评估报告,并于10月12日前准备好材料(“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自评估报告电子版)报到科研设备处306室或发邮件;
2、请新申报前置评审的项目单位尽快填报“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自评估报告,并于10月16日前准备好材料(“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 和项目自评估报告电子版)报到科研设备处306室或发邮件。
我们将统一收齐材料后分批上报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进行前置审核。
由于今年市财政从项目申报、评审、采购、绩效考评各环节均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如果我院的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评审过程将进行核减,这将直接影响到我院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成绩(此绩效考评成绩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因此,请各项目单位的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
对因此给各项目单位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科研设备处联系人:熊玲 联系方式:82049473(外线)、3389(内线);
电子邮件:xiongling@bfa.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306室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研[2007]6号)、《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2010信息化项目申报经信委工作流程》
附件3:《2010年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4:《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
附件5:《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编写说明》
附件6:《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必要性自评估要点》
附件7:《北京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与项目命名规范》
附件8:《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7]57号)
附件9:《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09]18号及附件:《2010年信息化项目计划表》
科研设备处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