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的规定,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纳税手续。教职工个人自行登陆个人所得税网站,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具体如下:
1、申报网址:http://gszxsb.tax861.gov.cn/sbsy.htm
2、申报时间:1月1日至3月31日
3、咨询电话: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海淀区地税局电话:62868815;学院财务处电话:3589。
各位领导和老师,请您自行上网查看全年的纳税情况。如需修改,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