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18号)的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此项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院各单位进行自查,纪监审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监督,财务处、国有资产办公室、行政处对自查工作进行配合。
自查自纠的范围是2009年本单位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自查内容主要是有无违反国家有关预算资金使用方面的规定行为;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的,是否擅自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提高效益的原则等情况。
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根据每个项目分别据实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项目支出情况自查表》(附件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提出整改意见。请于3月15日前将上述盖章签字的纸制文件各1份、电子文档各1份上报到财务处(办公楼102办公室)。
联系人:王士明、熊玲(电话:82283266、82046954、82283389)
邮箱:wangshiming@bfa.edu.cn
附件1、《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附件2、《项目支出情况自查表》
北京电影学院财务处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