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产字〔2010〕1号 签发人:王鸿海
关于重新确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我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动态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使用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可设多名兼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并指定一名单位领导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负责人,单位固定资产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可设专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
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本单位领导核算编制新增资产申购计划及办理报批、采购验收、入库报账等有关手续;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粘贴标签、明确规章、记录资产使用维护情况、清查登记统计报告资产、协助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及管理账卡档案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对本单位领导负责,要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并在业务上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各使用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岗位非常重要,需要责任心强,具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对本单位资产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要有计算机二级证书并具有网络技术基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人员来担任。
因近年我院资产使用单位人员变动较大,为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院属各单位原资产管理员进行重新确认并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变更名称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的条件
1.热爱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2日前将《北京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登记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曹鹏(办公楼306室),同时发电子版至caopeng@bfa.edu.cn。
三、各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自行更换,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填写《北京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变更审批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并指定有关人员进行工作监督移交,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员登记表
附件2.北京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员变更审批表
北京电影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