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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应是持中国以外的各国护照人士,并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籍人士;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书面推荐;
5、汉语水平考试(HSK),获得了6级以上考试证书资格者;
6、有在中国自费攻读硕士学位三年学习的经费和生活费支付的能力;
(二)报考类别
2007年我院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07年对外籍人士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今年外籍人士报名的时间定为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2月10日。
1、报名:考生报考前,请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从“国际交流学院或研究生部”的网页上下载:
《北京电影学院2007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外籍人士报考自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意见书》2份
2、函报的考生请将填好的报名表和报考材料一并用快递方式寄至我院国际交流学院102办公室,请填好要报考的专业、导师、考生所在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便于我们与考生及时取得联系。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请考生于2007年1月15日-1月16日考试前来院领取准考证。
3、补报名的时间定于2007年1月5日至1月10日。补报只能面报。面报的考生请将报名申请表及其它报考材料一并带来,到国际交流学院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考材料
考生应准备的申请材料:
1、报考申请表(从电影学院网址“国际交流学院”或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之副本或同等学力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以上材料必须经过公证,否则无效。考生需在赴京考试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
3、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2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5、交纳报考费人民币800元。报考费请寄至国际交流学院102办公室。未交报考费,报名无效。 (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6、体检费¥100元。
7、护照及有效证件复印件。
8、相当于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9、“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证书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2007年1月21日全天。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场考试3小时。
2、初试科目:
2007年1月21日上午:专业课(满分15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请参阅专业目录)
1月21日下午:专业课(满分150分)
3、复试:暂定为1月22日上午9:00复试。(复试一般为面试)复试的安排初试时通知。
4、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详细地点来院考试时通知)
三、录取
1、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2007年7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被录取的考生应于2007年9月报到,具体时间和报到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注明。
四、体检
考生除了参加专业课考试,还要在我院指定的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参加身体检查,身体检查的时间,考试前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我院规定,学历生按学年交学费,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缓交学费者,必须先交5%的滞纳金,缓交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1、动画学院、美术系、录音系、数字多媒体研究所每学年人民币50000元。
2、文学系、管理系、电影研究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45000元。
3、导演系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4000元。
4、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六、学制、学位
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100088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2室
3、联系人:王秀
4、电话:0086-10-82043748/0086-10-82283315或82045433
5、传真:0086-10-82045747
6、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du.cn (点击“国际交流学院或研究生部”网页)
7、E-mail ao.is @b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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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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