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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敏主持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当代中国影视作品的题材与样式研究》启动研讨会召开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2007年3月29日,伴随着一场春雨的降临,主题为"电影的新概念与新版图"的小型理论研讨会在我院电影学系华丽典雅的会议室悄然举行。
这是一次可能具有深远意义的关于"电影"理念的研讨会。《北京电影学院学报》主编、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研究所所长、电影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王志敏教授在主题发言中开创性地对"电影"进行了全新的命名与分类。或许这是中国电影界对于"电影"的第一次重新命名与分类的尝试。
王志敏指出,1986年出版的《电影艺术词典》关于电影的定义是,"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摄(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以及还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这个定义即使到了2005年中国电影诞辰百年时,《电影艺术词典》的修订版对"电影"的定义只字未改。王志敏认为,国内外的学界对文学的界定已经达到了媒介本体论的水平,而国内学界对电影的界定尚未达到这一水平。王志敏从电影本体论即单纯的媒介视点出发,对"电影"尝试性地做出了一个内涵丰富、意义重大的全新的界定:可以配有声音效果、并且具有画面性质和深度感的活动影像,以纪录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片段为基础,制造效果、传递信息的媒介手段。这个定义把电视节目、电视电影、手机电影等都包含在内。这一定义的价值和意义还有待于今后的实践检验。
对于电影的发展,王志敏从语言学的角度饶有趣味地把电影语言分为三个发展阶段:1、电影语言的天真阶段,即把电影当成一种语言的阶段;2、电影语言的认真阶段,即:考察电影具备语言资格的阶段;3、电影语言的成熟阶段:即使电影真正成为一种语言的阶段。
王志敏还前瞻性地提出了电影语言数据库的建立。他说,随着数字技术和存储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影的随身携带将成为可能。与此同时,电影作品片断的重复使用,以及运用电影进行交流的未来可能性都将大大增强。在电影成为语言的过程中,王志敏别出心裁地把广义电影(包括电视节目)分为五大类:1、故事片;2、资料片;3、节目片;4、论述片;5、虚拟片。五大类之下应该进行更细致的具有逻辑性和实用性的分类,以适应未来的需要。分类中涉及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例如,引人注目地取消了惯用的纪录片说法。王志敏在发言中提出的观点是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著《电影语言学
》一书中的核心观点。接下来将要进行的是分类研究。
中央电视台高级编辑、资深专家王甫、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出站博士后董华峰教授、北京电视台科教中心制片人蓝霖、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研究所的博士生、硕士生、《艺术教育》杂志的记者等10余人参加了研讨。与会者普遍认为,王志敏提出的观点是一种新颖的富于启发性的探索尝试。
2007年4月4日
(电影学系2006级学生乔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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