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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关于小偷的影片 --布莱松的《扒手》与贾樟柯的《小偷》
基础部教授 崔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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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朋友们晚上好!首先请允许我感谢主办者的美意,使得我能够将自己头脑中正在思考的问题,与大家交流、分享。
在比较这两部影片之前,先提供一些知识背景。我们现在所谓的"国家、社会、个人"这样一些概念,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应该是个什么关系的说法,对于100年之前的中国人是非常陌生的。那时候人们不会将今天诸如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问题,归结为与国家有关的事情,而是认为应该由个人来承担的。没有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就业或者没有住房,就认为是"国家不好"、"社会不好"。这一点与我们今天相差很大,但是还是可以想象得出来的。杜甫写出这样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只是提供一个对比的事实,并不指向一个叫做"社会"的存在,以及谴责"国家"不合理。
"社会"这个东西是比较晚近才出现的。"社会生产"--更早时候的"生产"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而不是"社会性地"生产,像今天这样许多陌生人在一个公司或工场,不认识的人在一个大锅里吃饭,包括"国民经济"等都是后来才出现的。
从意识形态来说,在我们的语境中,"社会"这个词往往被赋予一些比较负面的含义,比如在"万恶的旧社会"这样的表达中,"社会"成了一个谴责的对象,"社会制度"成了万恶之源。这是我们的先人杜甫所不知道的。这样一种认识社会的态度,简单地可以说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这个期间还出现了这样一些后来广为人知的提法--悲惨的、不幸的人们,即"miserable",这些人们的存在本身是"社会"的结果,是"社会不合理"的表征。
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都处于这种遗产当中,天然地接受了这些东西。一个更近的例子是我们都十分熟悉雨果小说的《悲惨世界》,知道那里面有一个小偷叫做冉·阿让,这位失业工人,因为姐姐家的七个孩子饥饿难耐,打碎了面包店的玻璃,偷了一块面包,于是获刑五年。从雨果的小说诞生之日,人们对于小偷形象的认识有了新的起点。他们不再仅仅被认为是可恶的、品性不端的,而是与同情、不公这样一些社会态度联系在一起。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于小偷还是深恶痛绝。当然反过来也成立,尽管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小偷深恶痛绝,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文艺作品中对于小偷网开一面,采取一种同情的立场。这是现代人现实态度和想象力之间严重脱离的体现之一,我们感觉不到这其中存在裂缝,也不认为自己言不由衷,这是题外话了。
这种由"不公"而产生"同情",并不仅仅停留在对于贫困的悲惨者身上,而且还进一步扩展。由现代社会呼唤出来的所谓"天才",也会被当作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对象。这些拥有个人野心也拥有一定才华的怀才不遇者,当他们还没有获得社会承认或相应的社会地位时,也会觉得自己正在蒙受不公,觉得他们是整个社会不公正的一部分,同时认为自己是人群中"高人一等"的那种人,一般人应该遵守的规范道德对他们不起作用,适合于他人的未必适合这些特殊的人们,他们觉得自由比他人更有权力去做某些事情。
这就是布莱松的影片《扒手》中所要处理的。《扒手》实际上是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脱胎而来。《罪与罚》中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杀人并不是出于贫困,而是因为他掌握着一种新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这个世界上一些人比另外一些人要聪明要高贵,他们因而有权对这个世界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即使将他人踩在脚下也在所不惜。《扒手》中的米歇尔也是类似理论的持有者。(以下省略)
在某个意义上,贾樟柯的小武至少在他刚出场的时候也是如此。王宏伟扮演的这个角色其外貌体型很能说明问题:整个人始终摇摇晃晃、满不在乎。即使在上公共汽车时,这位小武也不想灭掉手中点燃的香烟,而回应售票员买票的要求时,脸上则显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还声称自己是"警察",拒绝买票。要求一般人做到的,对于小武并不成立。人们看不出他从来自何方,看不出他是否出于生活窘迫而走上这条道路的。布莱松这样介绍自己的扒手出场:"一个年轻人因为没有人生目标而进行偷窃"。小武应该属于这个系列,即一般所说的"小混混",那是一种不甘平庸、具有某类"精神气质"的人。(以下省略)
贾樟柯的《小武》与布莱松的《扒手》看上去的相似之处还在于--在两位小偷主人公身边,同样有着一位看上去憨厚善良的老警察和一位年轻女性,他们两人在故事的进一步发展中起着很大作用。但是,也正是在处理与老警察及女性的关系上面,贾樟柯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逐渐地这部《小武》染上了另外一些完全不同的色彩。
布莱松影片中的米歇尔与那位老警察之间是一种平等对话的关系。(以下省略)
比较起来,贾樟柯影片中的那位老警察与小武之间是一种长辈看待晚辈的关系,在他眼里小武就像是犯了过错的小孩子。(以下省略)
再看两位小偷与女性的关系。米歇尔的那位珍妮是他母亲的邻居,她照顾着老人家扮演着应该由米歇尔承担的角色,米歇尔偶然会送点钱给过去,但是一直不敢面对母亲。(以下省略)
小武的情况大不相同。(以下省略)
至此,这个小武的形象就出现了裂缝:他既是高人一等的,又是需要同情的;既是傲视一切的主体,又是同情怜悯的客体。从小偷的谱系上来说,他变得身上有一半血统属于雨果笔下的冉阿让,而不完全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布莱松视野中"个人自由"或"滥用个人自由"的。换句话说,贾樟柯同时运用了两套逻辑:既要享受小混混("个人自由")的种种好处,让人觉得小混混是有趣的;又要分享对于边缘人物同情怜悯的道德立场,结论落实在对社会的谴责批判上面。这两个东西本来是要打架的,但是贾樟柯与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一样,对此并不自觉。
贾樟柯影片中的"气质冲突"经由小武回到父母家进一步体现出来。小武回家那一场戏至少提供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这是一个贫困的、处于物质重压之下的家庭,家中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剥落的墙壁早已辨认不出原先的颜色;第二,小武即使在家里也是遭到拒绝的,这就是小武面临的"残酷现实"。于是同情的因素彻底占了上风。至此,小武的形象发生了根本改变:一个作恶的街头小混混(他其实多么像一个文艺青年),经过一系列演变之后,这个自视甚高的小武,终于加入了底层弱势人物冉·阿让的行列,这部影片也主要被看作反映"底层小人物"的遭遇,拥有了站在底层人民一边的道德形象。
我们接着来看结尾。一部影片的结尾非常重要,前面展开的都是铺垫,表现矛盾冲突之后,还要提供如何解决矛盾冲突的立场,也就是作者的立场。先来看布莱松的结尾。布莱松影片沿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故事中由一位女性来充当拯救者,是为了体现米歇尔的浪子回头,彻底抛弃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思想,将自己放回到普通人当中去,回到一个普通人看待世界及与人相处应有的比例尺寸上来。(以下省略)
《小武》的结尾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了。(以下省略)
我不会将《小武》中存在的问题,仅仅看作是贾樟柯本人的。贾樟柯仅仅是再度复制了我们环境中的已有的一些东西。我们每一个人正是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成长的:一方面多少知道一点"个人自由"的好处,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够比别人多一些这种"好处",给自己的天空比别人大一些,享有更多一些特权,将自己视为一个"天才"或者"准天才",但是到底什么是"自由",自由应该遵循那些限制,却没有认真去想过。同时我们还先天地学会了动不动"谴责社会"这一说,很容易将什么事情都看作是"社会"不好,他人不好,都是别人的过错和责任,而不善于考虑自己应该承担什么。当然我们需要改善我们的社会环境,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面临的问题至少有一部分是需要我们自己面对和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