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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国际交流学院>>招生信息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汉语班招生简章

2009-01-07 21:43:43 点击量:

  

    英文版本-English version

  北京电影学院始建于1950年,是亚洲最大世界著名的培养影视人才的高等学府。学院以其雄厚的师资,齐全的专业设置,秩序规范的教学,成为中国培养影视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我院有很多优秀的电影人才都曾在重大的国际电影节上获得过荣誉。在电影国际化民族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北京电影学院以其骄人的业绩吸引了大批来自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学子决心献身于电影事业。

  国际交流学院是北京电影学院对外交流的一个窗口,承担着北京电影学院对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培养及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及汉语水平考试(HSK)考前辅导工作。我院汉语进修班采取小班制教学,分为初级A班,初级B班,中级A班,中级B班和高级班。外国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汉语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班级就读。同时,国际交流学院也给留学生们提供学习电影专业汉语的机会,这将为他们日后继续学习电影专业打下非常好的基础。为了丰富留学生的课外生活,让他们更多地了解中国文化,我院每年还为留学生们组织外出旅游参观活动。

  一、申请条件:
  1.年龄达到18周岁以上;
  2.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文凭、大学学历或同等学历者;
  3.学习期限最短两周。
  ﹡接受国外学校,民间团体,公司,或外国驻京机构委托培训。

  二、申请途径和手续:
  申请者首先需从北京电影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国留学生汉语进修申请表下载 点击下载",然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其它相关资料寄回、传真或e-mail至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申请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国际交流学院会发出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

  三、报名时间:常年招生

  四、签证办理和入学报到:
  自费申请者,请持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前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国家教育部派送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前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持有护照预计来华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生来华前应申请X签证;到华以后,留学生应申请居留许可。在华学习一年以上者应申请X签证,来华后办理居留证。
  请按规定时间来北京电影学院报到。如不能按时注册将取消录取资格。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无故逾期报到者即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期和毕业:
  学期:每年有两个学期;第一个学期(秋季)一般从9月至次年1月,第二个学期(春季)一般从3月至7月。其间为寒暑假。
  毕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六、教学时间:每学期16-18周;每周16-22学时;共计280-400学时。

  七、使用教材:《发展汉语》系列教材为主,辅以北京语言大学和北京大学出版的其他汉语教材

  八、学费:每人每学期9000元人民币  短期学习每人每周800元人民币

  九、报名费:第一次报名 400元人民币

  十、开学时间:第一学期为每年9月初  第二学期为每年2月末
  *接受插班生。

  十一、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每学期300元人民币

  十二、住宿:留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电话,空调,热水,保险柜,书柜,高清电视,衣橱,宽带上网,洗衣房和便利店等一应俱全。
  住宿标准:双人间:50 元/人/天;单人间:85 元/人/天
  *留学生也可在校外居住,但必须向国际交流学院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

  十三、教学层次:
  1、初级A班:适合没有学过汉语的零起点学生。
  2、初级B班:适合学过汉语,已经掌握800左右词汇的学生。
  3、中级A班:适合学过汉语,已经掌握1500个左右词汇的学生。
  4、中级B班:适合学过汉语,已经掌握2500个左右词汇的学生。
  5、高级班:系统学过汉语,已经掌握了3000个左右词汇的学生。

  十四、教学目标:
  初学汉语的学生,通过1年的学习,修满规定的课程,能够达到HSK4-5级的水平;
  已经掌握一定汉语的学生,通过1年的学习,修满规定的课程,能够达到HSK6-8级的水平;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电话:留学生办公室:0086-10-82045433  汉语教研室:0086-10-82041954
  传真:0086-10-82045747   电子邮箱:ao.is@bfa.edu.cn
  网址:http://www.bfa.edu.cn/



∶∶附件∶∶
外国留学生汉语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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