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3月15日,根据张会军院长签发的"院发办字(2004)5号"《关于调整院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研究生部被正式列为具有管理职能的院直属教学单位,机构单独设置,负责所有与研究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1) 各类招生工作
①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 5月-6月:征集各导师招生计划,制定我院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计划,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将博士生招生计划制作为专业目录数据库上报给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以及教育部。
· 7月-12月:招生咨询、宣传、接待来访、接听咨询电话、处理信件。制定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网公布简章。
· 11月-12月:报名工作。接受考生函报或面报,整理考生报考材料,向博导及时通报报名情况。
· 3月:组织命题、审题,印制试卷,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
· 4月:初试和复试(包括外籍和港澳台考生);组织导师阅卷;组织考生体检。
· 5月-6月:对考生进行政审;征求导师录取意见;请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发送录取通知书。
②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 每年5月-6月:征集各导师招生计划,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计划,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将硕士生招生计划制作为专业目录数据库上报给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以及教育部。
· 7月-12月:招生咨询、宣传、接待来访、接听咨询电话、处理信件。
· 9月-10月:制定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网公布简章。遴选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名单,组织复试工作,名单上报教育部。
·10月-11月:考生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我院进行报名确认、照相。整理考生报考数据库,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报送我院硕士生报名数据库。
· 12月:整理、审核考生报考材料,打印考生准考证,每份准考证加盖研究生部公章;在网上公布合格考生准考证编号;组织专业课命题、审题,印制、封装试卷,包括外籍和港澳台考生的专业课试卷。
· 1月:安排初试考场和监考人员,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领取全国统考政治、外语试卷,按照研究方向和考场分装统考试卷,试题袋加盖考生编号;
全国统一初试;初试后将考生答卷密封装订,组织导师评阅专业试卷;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录入专业初试成绩,按照北京市高招办的统一要求整理、装订、封装政治、外语答卷,填写统考试卷登记表;
· 2月:将政治、外语答卷送交北京市高招办,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阅卷。
· 3月:上报、校对考生初试成绩数据库;通知考生和招生导师初试成绩。
· 4月:召开招生导师"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会",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向考生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进行专业复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组织考生体检。
· 5月-6月:对考生进行政审;征求导师录取意见;请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发送录取通知书。
③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招生工作
· 6月-7月:制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接待考生咨询。
· 7月: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 10月:考生参加全国统考。
· 3月:发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安排;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生进行政治科目考试和专业复试。
· 5月-6月:征求各招生部门录取意见,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向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报送录取名单。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④ 在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工作
· 4月:拟定并上网公布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接待考生咨询。
· 5月-6月:接受报名;审核报名材料,给合格者制作资格卡并建立学习档案。
⑤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
· 4月:拟定并上网公布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接待考生咨询。
· 5月-6月:接受报名;审核报名材料;发送录取通知书。
⑥ 国内访问学者招生
· 10月:招生导师报招生计划,将汇总的学院整体招生计划报送教育部师资培训中心。
· 5月:拟定并上网公布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
· 6月-7月:接受报名;审核报名材料,征求导师录取意见,向报名者发送录取通知书。
(2) 培养工作
① 博士生(包括外籍和港澳台学生)培养工作
· 博士生课程建设, 培养方案和教学培养计划的收集、审核、编印,博士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
· 安排共同课教学;
· 组织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中期筛选和开题报告;
· 负责博士研究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档案管理;给毕业博士生出具成绩单;
· 针对培养过程中各环节的情况,召开博导工作会、教学研讨会;
· 培养过程中各种事务性管理工作,与导师、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例如:学生缴纳学费问题、户口问题、宿舍安排等等;
· 毕业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② 硕士生(包括外籍和港澳台学生)培养工作
· 硕士生课程建设, 教学培养计划的收集、审核、编印,硕士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
· 编印《研究生手册》并发放给每位研究生、导师和各教学单位;
· 负责每届硕士生第一学年约14门共同课的教学安排;
· 组织硕士生中期筛选和开题报告;
· 负责硕士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档案管理;给毕业硕士生出具成绩单。
· 针对培养过程中各环节的情况,召开硕导工作会、教学研讨会;
· 培养过程中各种事务性管理工作,与导师、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例如:学生缴纳学费问题、户口问题、宿舍安排、学生违纪问题等等;
· 毕业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③ MFA研究生培养工作
· 教学培养计划的收集、审核、编印,MF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
· 负责每届研究生第一学年共同课的教学安排;
· 督促、检查MFA研究生毕业创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 负责MFA研究生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给毕业生出具成绩单。
④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工作
· 安排第一学年的基础理论课,组织课程考试;
· 组织同等学力人员选择研究方向,进入到专业课学习;专业课安排;
· 组织同等学力人员中期筛选和开题报告;
· 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英语考试报名工作。
⑤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管理
· 研修班课程安排;
· 各种事务性管理工作;
· 组织期末考试、成绩登记;
· 研修班结业的各项工作。
⑥ 国内访问学者教学管理
· 协调安排访问学者的科研和学习活动;
· 访问结束时给访问学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访问结业证书;
· 协调解决访问学者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学位工作
① 组织毕业答辩
· 组织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工作;
· 组织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工作;
· 组织MFA研究生的毕业作品展映、答辩、学位授予工作;
· 组织同等学力人员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
② 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作为学位办公室,负责将各教学单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 将授予学位学生名单送交毕业典礼主持者;组织毕业研究生和导师参加授予学位仪式。
· 每年将各导师申报的博士、硕士招生计划呈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 组织对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资格认定;
· 对新增导师进行上岗培训;
· 组织教学研讨会、研究生导师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等各项活动;
· 在研究生部网页对导师教学、科研、创作等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宣传,方便考生了解导师情况,也利于各个导师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5)学科建设工作
· 负责学院整体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包括适时增列博士点和硕士点,由此涉及的大量的数据收集、表格填写、材料整理等工作;对已设立的博士点和硕士点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工作。
· 负责北京市重点学科和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负责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申报、监管和督促执行计划、汇报专项款使用情况。定期向北京市教委汇报我院学科建设情况。
· 学科群建设。负责该项目的立项申报、答辩等准备阶段的工作;在项目获准立项后,负责在三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组织几个艺术院校专家共同完成几个科研课题,共同为北京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 当国家发布可以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通知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积极应对申报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工作。
(6)组织学术活动和研究生会工作
· 为在校研究生组织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带领研究生会的学生开办"学院大讲堂"、"学院放映厅"等系列学术讲座和影片展映与交流活动。
· 协助学院的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等大型活动,推荐或安排研究生参与筹备和展映工作。
(7)北京电影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宣传工作
· 学院研究生部的网页建设。通过互联网,全面介绍我院在研究生与学位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和特色,展现我院的学科建设成果和学术成就,及时对学院师生和考生发布各种信息或通知。
· 利用学院的橱窗,张贴学术活动海报等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
(8)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应对各种工作检查
·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其要求的各类汇报材料和统计资料。例如:向教育部学生司、北京市研招办、北京市学位办、北京市规划办、北京市学生处经常性的报送材料和各种报表。应对各种工作检查。
· 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