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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04年各专业本科高职招生录取原则

发布日期: 2004-09-24 20:19:37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2004年2月份进行了2004年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学生名单,总计涉及2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台地区),本科、高职合计1228人。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月份的专业成绩和学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高职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高职录取原则如下:

  

  一、本科录取原则,以下分专业说明录取原则:

  1、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作方向)、以上两个专业(2个专业方向)属于文史编导类专业分数线为:文科(不含数学)达到348分,理科(含数学)达到433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考生,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摄影(电影照明设计方向)、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方向)、动画(电脑动画艺术方向)以上三个专业(4个专业方向)属于艺术类专业,根据北京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需达到208分,理科(含数学)需达到260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同时根据我院的招生简章,摄影(电影照明设计方向)要求外语必须80分以上。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考生,按照考生高考的文化考试成绩(含数学)排名,择优录取。

  3、 动画(动画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特技方向)、广告学(影视广告方向)

  以上三个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根据北京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需达到208分,理科(含数学)需达到260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同时根据我院的招生简章,对语文、外语有分数要求:

  动画(动画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特技方向)、广告学(影视广告方向)要求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55分,在满足北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语文、外语要求的前提下,以我院2月份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方向)、表演

  以上两个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根据北京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需达到208分,理科(含数学)需达到260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考生,以我院2月份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录音艺术(不含音乐录音方向)

  本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因为本专业对文化素质要求较高,要求学生高考分数达到北京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即文科435分,理科433分。学生在满足以上文化分数要求后,以我院2月份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业

  我院共有四个高职专业(4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录音艺术、动画(电脑动画制作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方向)、表演。以上专业须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其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文科不含数学175分,理科含数学206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对于高考过线的专业合格考生,以我院2月份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均在我院招生简章中详细说明。

  我院目前根据以上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北京电影学院 200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