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科研设备处同志们的勤奋工作,北京海关终于批复了我院关于对进口教研设备进行免税资格的认证申请,批准我院进口的教研设备可以按“科教用品/401”的标准享受征免进口教研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待遇。
目前,对科教用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减免税的海关管理是国家支持教学科研事业的重要政策之一。由于学院近年来在北京市教委和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教研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特别是进口的高档教研设备对我院的教学支持力度很大。因此,在主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下,科研设备处项目管理科为了加快我院教研设备升级换代的发展工作,根据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大部分是进口世界最先进的影视教研设备的特点,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结合部门的实际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将做好学院进口教研设备的免税工作作为加强科研设备处业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和检验科研设备处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成效标准。因此,在此基础上,科研设备处项目管理科的同志们克服了各种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多次与海关领导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在学院办公室有关老师的支持下以及研究生部的大力协助下,查询到了各种原始档案,并补齐了申报所需要的各类材料,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工作,终于在本学期结束前,北京海关批准了学院进口有关教研设备时可以按“科教用品/401”的待遇享受免征进口教研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进口产品管理力度的加大,使得办理各类进口产品的环节和手续相对增多。具体反映到教研设备的采购上,特别是进口教研设备的采购上就具有了政策和程序性强的特点,使得学院许多的教研人员对教研设备的采购流程不熟悉,容易在采购进口教研设备的过程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根据上述情况,为了落实国家对有关科教用品税收优惠的政策,规范进口产品的采购程序,科研设备处项目管理科拟在报请主管院长批准的情况下,在下半年开学后组织一次“进口免税教研设备采购程序”的培训研讨会,重点研讨和学习国家海关总署有关进口设备的政策法规、高校科教用品免税的具体规定以及通关报关业务技术稽查等内容。
为了避免学院进口教研设备在港转关受阻,并产生巨额的滞港、仓储等费用,从而给学院各教学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科研设备处项目管理科还将在下半年开学后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服务意识教育,促进全员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四个提前”开展优质服务。一是提前告知项目负责人有关国家政策;二是提前了解项目工作进展;三是提前提供项目相关咨询;四是提前解决教学单位采购中的具体困难。
“四个提前”的介入模式,将使学院教学单位在采购的教研设备通关前就可以提前了解到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综合分析各种存在的因素,选择最有利于学院教学单位设备的采购方案,避免出现各种问题少走弯路。同时,科研设备处也将提前掌握教学单位的采购动态,对相关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在学院各教研单位正式向海关提出免税或通关申请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为。这样既节省了海关的审批时间,又提高了教研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也确保了学院严格执行海关的相关规定,使得学院免税进口的教研设备能及时地用于科学研究、教学活动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去,从而达到严格把关、提高使用效率和优质服务的既定工作目标,为学院“建设世界一流的电影学院”做出更大的贡献。
(科研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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