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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自2003年12月学院接到北京市教委对市属艺术院校进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预评的通知,到2005年11月10日北京市预评估专家离校,我院评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为在教育部正式评估时,达成学院订立的“优秀院校”目标,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学期第二阶段工作的要点,具体通报如下:
1、 参观兄弟院校。贯彻市教委及籍书记的指示精神,“走出去”向评估“优秀”的院校学习。汲取经验,少走弯路。
2、
进一步深入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指标内涵说明及北京市预评估专家的反馈意见。认真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3、
各系、各部门依据教育部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并撰写本单位的自评报告。各部门在参观、学习、研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教育部《方案》中提出的标准逐条对照,并结合北京市专家的意见,进行本部门的自评自建工作。在本学期末(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的自评报告,确定本部门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目标。各教学单位制定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同时制定出在日常教学、管理等诸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做好支撑材料及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如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案、学期教学总结、会议纪要、听课记录、学生论文、答辩记录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等)。报告要突出亮点,找准问题。
4、 在各部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学期末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建设及评估的研讨会。各部门汇报评建工作进展情况;研讨学院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办学思路等重大问题。
附: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参考材料
2、河海大学自评报告
评建办公室
20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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