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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在广大研究生中间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把我院研究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充分代表和维护全体研究生的利益,及时征集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成为研究生与学院各级领导和部门相互交流的桥梁与纽带。
第四条
定期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对广大研究生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将予以支持,并及时征集研究生的科技成果参加各种交流活动。
第五条 积极开展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切实丰富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六条 努力开展外联工作,加强与兄弟院校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并及时通报其它学校进行的有意义的活动。加强与本院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北京电影学院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与制定与修改本会章程的权利;
三、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利用本会设施的权利;
五、有权质问、批评、直至请求罢免本会委员会委员和解聘各部门干部。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三、有在各种时刻、各种场合维护本会利益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组织机构有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基层组织为班委会。
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研究生会委员会由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研究生会委员会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研究生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部长由研究生会委员兼任。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
第四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和主席团的职责
第十四条 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和研究生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收集、整理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意见和提案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修改章程,选举新的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责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委员会委员分别担任主席职务,副主席及各职能部部长职务,组织研究生会各项活动;
四、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责
一、在研究生会委员会闭幕期间主持日常工作,并筹备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
二、在研究生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贯彻研究生代表大会与委员会决议,并向下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三、代表会员和有关部门协商、交流、交涉以维护本会会员权益;
四、向研究生委员会建议下届主席团及委员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说明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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