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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教字[2006]37号
为创建良好的教风、学风,增加全员评估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评估。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教风、学风联合检查活动,从开学第一周起,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联合检查组设置
联合检查组组长:组长:谢晓晶 副组长:刘冀平 王黎光
院检查组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参加。
教学部门检查组成员:各院系支部书记为组长,负责教学副主任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班主任参加。
联合检查组工作由评估办公室牵头负责,教务处负责制定检查标准,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办公室等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院系、部处积极配合。
院级联合检查组分设两个小组:教风检查组、学风检查组。教务处、宣传部牵头负责教风检查并汇总有关数据,学生处牵头负责学风检查并汇总有关数据,各检查组的人员组成和具体检查措施由评估办负责落实,并将工作方案报联合检查组组长。
二、具体实施办法
1.晨查制:教风和学风检查组于开学第一周的每日早晨7:50~8:30对教风、学风进行检查,每日8:00以后检查组在教学主楼处对迟到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登记,确有特殊情况者需在登记本上写明原因待查。每日汇总结果至评估办公室,并由评估办公室向各院系通报,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巡查制:各检查组分设巡查员,每日不固定时间在教学区内巡查,对迟到、早退、抽烟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导,每日督导情况汇总到评估办公室。
3.各组在检查期间,应领取"检查记录表"并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按要求检查当日师生员工出勤情况及文明行为情况,汇总后交回评估办。评估办于每周五负责将检查情况汇总,进行每周通报。
4、整治教风、学风起止时间为:9月12日-12月10日。
三、二级院系检查组职责
1.教风:各院系要强调各任课老师上课认真核查本班考勤情况,抓好课堂纪律。强调各任课老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以准时上下课、携带教学文件(周历\教案\讲义)和管理课堂教学纪律为重点的教风建设。
2.学风:各院系检查组要负责并发动班干部做好本班考勤,做到每天向各院系检查组组长汇报,各院系需每天上午7:55分和下午1:25分对本系学生课堂进行检查,并安排适当的巡查,登记迟到早退学生姓名,禁止在教室及楼道抽烟,禁止穿拖鞋背心者进入课室,劝其回宿舍更换。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按照要求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对无故未到岗或迟到的检查组成员予以通报批评。
2.全体检查组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以评估检查的临战状态投入工作,认真监督,大胆管理。党员、共青团员要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纪律,敢于向不文明行为做斗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教务处
学生处
宣传部
200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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