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快讯
·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节
·学生工作刊物
·奖贷助勤中心
·学术讲座与交流
·学风建设
·心理素质教育中心
·社会实践
·社团天地
·学生会
 
首页>>>专题网站>>>学生工作网>>>奖贷助勤中心
[学生资助]北京电影学院特困生补助办法

发布日期: 2006-12-20 17:08:22

  

  为了保证生活特别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水准,根据北京市教工委京教财(1998)024号文件和京教学(1999) 020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困生的补助范围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学习刻苦努力,遵守校规校纪。

  二、特困生的认定

  l,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0元以下,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而影响学业的学生。

  2,对来自国家确定的贫困县的学生、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由少数民族聚集地考来)、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可优先考虑。

  三、特困生补助评定

  1。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长单位和县级以上政府教育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2。学生所在系要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学生处审核;

  3。特困生由学生处审核平衡后,公布名单,公布时间为一周,如有异议者可上报学生处;

  4。经张榜公布的特困生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四、特困生补助措施

  1 特困生按学年进行补助,每学年第一学期初重新评定一次;

  2.特困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月(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二、八个月除外)进行补助。

  3 补助标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分为月150--250元不等。

  五、享受特困生补助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特困补助:

  1.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四年);

  2。休学、停学;

  3 其它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生处。

  学生处

  2004年4月


毕业生就业·学生党校·科研·选修课·图书馆·精品课程·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版权所有 © 北京电影学院 | 关于网站 | 京ICP备05066839号
Get Adobe Reader